根据《关于我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两项行政许可延期换证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湘建建〔2007〕194号)有关规定,对受理的第25批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延期申请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意见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1年9月14日至2011年9月24日。
一、如对审查意见有异议,申请人可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提供陈述材料,经市(州)建设主管部门审核、确认并加盖印章后统一报送建设厅政务中心5号窗口,逾期不予受理。
二、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公示期内均可对审查意见向我厅举报,举报或反映的情况应实事求是。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三、补充申报电子信息的,申请人应在公示期内以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补报有关信息(请在传真或邮件标题中注明“XX批人员延期信息补报”)。
联系电话:0731-88950291 传 真:0731-88950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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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第25批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延期申请审查意见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管处
二O一一年九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