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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石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申报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的公示

2011-09-27

  一、公示注意事项

  发布时间:2011年9月22日

  公示期限:2011年9月22日 - 2011年9月28日

  公示类型:批前公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二、公示文本

  根据《城市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77号),我局对浙江红石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申报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的材料进行了审查。为保证评审质量,增加工作的透明度,现将初评合格的浙江红石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局网站(www.tzsjs.gov.cn )”上进行公示,以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如有不同意见需要反映的,请于2011年9月29日前(以邮戳为准)以书面形式将反映的情况寄(送)到台州市建设规划局行政审批处。单位反映情况要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要签署真实姓名,并需留下真实的联系电话、地址、邮编。特此公示。

 

  附件:初评合格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名单

 

  初评合格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名单

申请人
申请内容
浙江红石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房地产综合开发暂定资质(仅限开发天台“红石梁广场”房地产项目)

  来信请寄:台州市建设规划局政务受理中心

  地  址:台州市市府大道465号

  邮  编:318000

 

  二〇一一年九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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