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和《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的规定,我厅对近期申请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的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意见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12年8月6日至2012年8月13日
一、如对审查意见有异议,申请人可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提供陈述材料,经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审核、确认并加盖印章后统一报送省建设厅政务中心,逾期不予受理。
二、单位及个人对企业申请材料真实性及其他情况有举报的,请在公示之日起 7日内提出详细证明材料,单位举报应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要签署真实姓名,并需留下真实的联系电话、地址、邮编。
特此公示。
联系地址:长沙市雨花区洞井街道和平社区(汽车南站斜对面)
邮 编:410116
联系电话:0731-88950074 88950072
附件: < alt="" width="18" height="18" src="http://www.hunanjs.gov.cn/htmledit/sysimage/file/xls.gif" />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评审意见汇总表.xls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二O一二年八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