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办函〔2012〕1288号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城乡建设委)、行业主管局,广德、宿松县住房城乡建设委(局):
为加快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政务窗口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进程,提高行政效能建设水平,根据我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政务窗口服务标准>(试行)的通知》(建办〔2012〕85号)的部署,决定开展2012年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政务窗口考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评内容
对照《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政务窗口服务标准》,分别对各市、直管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政务窗口的组织领导、行政效能、制度建设、服务作风四个方面工作进行考评。考评工作实行评分制,总分100分,其中每个专项工作25分。另设 “网上审批系统开发运用”为加分类,分值为20分。
结合考评情况,我厅将评选一批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优秀政务窗口。
二、考评安排
1.考评分组:本次考评共分六个组,每个组由有关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分管领导任组长,并抽调部分窗口首席代表参加。
2.考评时间:2012年12月1日-10日,由各市主管部门政务窗口开展自评,并向我厅政务窗口提交自评报告;2012年12月15日-25日由考评组前往各市主管部门开展考评。具体考评时间由各考评组确定,并由考评组组长负责通知有关市主管部门。
三、有关要求
1.各考评组要严格对照考评标准,采取“听”、“查”、“看”、“问”等形式,全面了解考评市、省直管县住房城乡建设政务窗口工作的状况,并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评分。
2.各市住房城乡建委(城乡建委)牵头负责考评组的协调联系及考评活动安排,并主动与各考评组组长联系,协调本市有关行业主管局,落实考评具体事宜。
3.严肃考评纪律,认真执行中央和省有关廉洁从政的规定,杜绝超标准接待现象。
4.考评结束后,各考评组组长要在2012年12月31日前向我厅政务窗口书面反馈考评情况,并提交评分表(考评组成员签字)。
5.《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政务窗口考评评分表》从我厅政务窗口公共邮箱下载(ahzjtck@126.com,密码:05512999768)。
6.考评工作用车由各考评组组长单位协调解决。
对考评工作的有关具体事项,请与我厅政务窗口联系。
联系人:张有祝; 联系电话:0551-2999767、2999768
传真:0551-2999766
附件: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政务窗口考评分组情况
2012年11月27日
附件:
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政务窗口考评分组情况
第一组:考评黄山市、池州市、铜陵市
组 长:刘素琴 蚌埠市住房城乡建委副调研员
成 员:淮北市城乡建委窗口首席代表
阜阳市规划局窗口首席代表
亳州市房地产管理局窗口首席代表
第二组:考评安庆市、六安市、宿松县
组 长:郭伟华 马鞍山市住房城乡建委副调研员
成 员:合肥市规划局窗口首席代表
亳州市住房城乡建委窗口首席代表
阜阳市住房城乡建委窗口首席代表
广德县住房城乡建委窗口首席代表
第三组:考评芜湖市、宣城市、广德县
组 长:宋冀明 合肥市城乡建委副调研员
成 员:安庆市住房城乡建委窗口首席代表
六安市住房城乡建委窗口首席代表
滁州市城乡建委窗口首席代表
宿松县住房城乡建委窗口首席代表
第四组:考评合肥市、滁州市、马鞍山市
组 长:张 林 宿州市住房城乡建委副主任
成 员:芜湖市住房城乡建委窗口首席代表
淮南市房地产管理局窗口首席代表
合肥市林业和园林局窗口首席代表
第五组:考评阜阳市、宿州市、蚌埠市
组 长:陈新胜 合肥市房地产管理局副局长
成 员:淮南市城乡建委窗口首席代表
滁州市房地产管理局窗口首席代表
安庆市规划局窗口首席代表
第六组:考评淮南市、淮北市、亳州市
组 长:王文善 铜陵市住房城乡建委副主任
成 员:黄山市住房城乡建委窗口首席代表
宣城市住房城乡建委窗口首席代表
池州市住房城乡建委窗口首席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