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部《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159号令)和省建设厅有关文件精神,经我局对浙江正基建设有限公司变更法定代表人的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查。经研究现将审查结果予以公示,拟对公示的企业予以许可。公示时间为2013年8月13日至2013年8月19日。
任何单位及个人对公示结果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截止日前(以邮戳为准)以书面形式向我局反映。反映的情况应实事求是,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明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浙江省丽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丽水市城东路99号)
邮政编码:323000
联系人:李潇
联系电话:2106708
附:
企业名称变更内容变更前变更后
浙江正基建设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吴金火陈旭付
2013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