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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树标杆、学标杆”活动的通知

2015-05-20

 各县(市、区)建设局、东阳市建管局,金华开发区建设局、金义都市新区建设管理局、金磐开发区建设规划局,市属各建筑施工、监理企业:

  自开展“树标杆、学标杆”活动以来,许多“标杆工地”的安全文明施工的亮点、创新,在全市得到快速地推广、应用,有力地促进了我市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规范化、标准化管理水平提高,推动了我市建筑施工企业及其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意识提高,提高了我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水平保障能力。为此,决定今年继续开展建筑施工行业“树标杆、学标杆”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通过在全市建筑施工行业开展“树标杆、学标杆”活动,进一步强化“安全发展、以人为本”理念,进一步推广规范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施工标准,进一步增强施工作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督促各有关责任主体按标杆工地标准,开展打非治违和隐患排查专项行动,促进建筑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总体水平提升。

  二、活动时间

  5月下旬-6月底。

  三、标杆工地的确定

  市级标杆工地由我局从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推荐名单考核选定;每县(市、区)至少确定1个以上标杆工地,县级标杆工地由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于5月20日前将市级标杆工地推荐名单和县级标杆工地名单报我局;企业级标杆工地每家施工、监理单位确定1个,并将本单位的标杆工程、观摩计划报企业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市本级报市安监站)。各县(市、区)的标杆工地应在本辖区内选择,施工企业和监理单位的标杆工地原则上可在本企业在建工程中选择,必要时也可以在其他先进企业的相关在建工程中选择确定。

  四、标杆工地标准

  基本建设程序合法,项目管理规范,工程主体结构优良,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有创新、标准化程度高,社会形象良好,具有一定代表性。

  五、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适时召开以“树标杆,学标杆”为主要内容的施工现场会和交流观摩会,通过分发各类建筑安全生产宣传资料、开展各项竞赛活动、悬挂各类标识标语、组织安全生产现场咨询、开展施工现场会等活动,将“树标杆,学标杆”活动推广到所有施工现场,掀起一个比、学、赶、超的高潮。

  2.所有施工、监理企业要高标准选定标杆工地工程,精心组织“树标杆,学标杆”活动,让每一个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都有不少于一次的观摩学习机会。同时,在观摩结束后,要组织参观人员写出学习心得,在项目部开展学习讨论。

  3.要做到六个结合。一是要与开展隐患排查和打非治违活动相结合;二是要与领导带班制度的贯彻落实相结合;三是要与施工现场创“标化工地”管理相结合;四是要与施工现场实行数字化管理相结合;五是要与民工学校教育相结合;六是要与园区、街道、乡镇分管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素质提高相结合。

  4.对被确定为标杆工地的施工现场,要授予其匾牌,并镶嵌在现场大门口显著位置。在不影响其正常施工活动的前提下,尽量向本地区全行业同行开放,接纳要求观摩的人员参观。

  5.各标杆工地应建立观摩学习台帐,其他工程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参加观摩学习的,应在其所管理的施工现场留有学习心得。

  六、其他

  1.我局将在6月上旬,组织市级标杆工地现场观摩会,具体另行通知。

  2.对被确定为市级标杆工地的项目及施工企业、监理单位、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进行通报表彰。并在评选省级标化工地和推荐全国AAA级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时,予以优先考虑。

  3.活动结束后,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将工作总结、相关统计表格于6月30日前上报我局建管处。联系电话:82064626。

  附件:1.树标杆、学标杆活动开展情况统计表

  2.推荐市级标杆工地名单

  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5年5月15日

  附件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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