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策

印发《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技术要点》的通知[建质(2015)67号]

2015-06-02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

  为进一步做好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查工作,我部组织修订了《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技术要点》,现印发你们,请严格按照要求开展审查。2010年10月印发的《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技术要点》(建质[2010]109号)同时废止。

  附件: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技术要点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5年5月21日

查询施工企业中标、诚信信息、建造师、资质等诚信报告 立即开通:400-600-32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