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建设、施工、监理等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春节后建筑领域恢复施工和“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遏制各类事故发生,现将《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春节后建筑领域恢复施工和“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云建质函〔2016〕72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及有关单位高度重视,结合文山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有关文件精神和本地本单位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文山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6年2月17日
云建质函〔2016〕72号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春节后建筑领域恢复施工和“两会”
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滇中新区建设管理局,有关建筑业企业: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陈豪同志在昆明市检查春运保障食品安全和安全生产工作时讲话的通知》(云府办明电〔2016〕5号)和《云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做好春节和“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文件的通知》(云安发电〔2016〕2号)要求,为进一步做好春节后建筑领域恢复施工和“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遏制各类事故发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清严峻形势,加强组织领导。近期,河南省通许县、江西省上饶市、北京市朝阳区、湖北省监利县、贵州省贵安新区等地先后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暴露出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违法违规行为依然突出、工作不扎实、措施不到位、监管不得力等问题,反映出当前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因此,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有关企业要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充分认清当前安全生产的严峻形势,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第142次常委会议、陈豪省长在昆明市检查春运保障食品安全和安全生产工作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严格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安全稳定工作连着千家万户,宁可百日紧,不可一日松”的要求和近期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部署,切实增强敏锐性和责任感,加强组织领导,消除监管盲区,堵塞监管漏洞,狠抓隐患整改,以铁的决心、铁的标准、铁的纪律全力抓好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
二、落实工作措施,强化安全监管。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有关企业要严格按照《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认真贯彻落实“1·06”全国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采取有力措施扎实抓好春节和“两会”期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云住建发明电〔2016〕3号)要求,切实抓好排查整治、管理教育、停工检查和恢复施工等工作措施落实,特别是春节期间停工的项目将陆续复工,要逐一抓好检查签字确认、复工备案、复查等工作,严格控制恢复施工,坚持以防高坠、防坍塌、防触电、防火灾为重点,认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抓好重点地区、重点企业、重点项目的安全监管,加大对升降设备、深基坑、高大模板支撑、脚手架、施工用电和工地临时宿舍等重点部位的检查力度,立足现场、紧盯严防、任务到人、责任到人,发现隐患要立即整改,确保责任、制度、措施落实到位,防止事故发生。对整改责任不落实、欺上瞒下不整改的,要倒查责任,依法依规严肃问责和追究。
三、抓好应急保障,做好应急准备。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有关企业要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干部带班制度,确保事故信息及时、准确上报,严禁迟报、瞒报、谎报、漏报。要完善各类事故应急预案,切实做好应急救援队伍、装备、物资准备工作,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要立即报告并启动预案及时有效妥善处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值班人员及电话:金良平,13708805191;周工皓,13508808979。
联系人:金良平;
联系电话:0871-64322608。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6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