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建设主管部门、各特定地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本市建筑工程施工质量资料的管理,现将《上海市建筑工程施工质量资料统一用表》(1.0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2024年6月7日后开工的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建筑工程以及装饰装修工程应使用《上海市建筑工程施工质量资料统一用表》(1.0版),原《上海市建筑安装工程质量竣工资料》同时废止。《上海市建筑工程施工质量资料统一用表》由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负责管理,由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负责具体解释。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
2024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