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2月8日下午,由香港鸿润集团和交通委合作开发、广西二建施工的鸿运大厦因甲、乙双方签订的垫资阴阳合同,且施工单位无力承担上千万的垫资压力,造成项目严重拖欠民工工资240万和数百万元的材料款。春节临近,施工单位无力支付民工工资,引发民工闹事,围堵湖东路和禾祥东路路口,时间长达2个多小时,造成该地段交通瘫痪。事发后,市领导及有关部门的人员到现场做疏导工作。下午5:30分,民工散去,下午6:00,市建管局、市信访局、市建筑整顿办、市劳动监察大队、广西二建和民工代表在市建筑整顿办会议室开会,会议决定由广西二建拿出20万,鸿润集团公司先拿50万,并要求甲方单位于2月9日再落实30万,款额共计100万,按比例分配给民工。与会人员及民工代表接受此方案,2月9日上午,广西二建及鸿润集团先行筹集的70万已到位,在市建管局和劳动监察大队有关人员的监督下,当日下午分配到民工手上,同日下午甲方的30万尚在争取中,现工人闹事已基本平息,施工单位已将民工陆续组织返乡,问题暂时得到解决。鉴于该工程属于垫资工程,且拖欠款项巨大,还欠工人工资140万没有着落,闹事隐患依然存在。我办将依照有关规定责成甲、乙双方落实工资款项,在款项没落实之前,工程暂停施工,以免事件进一步恶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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