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泉州市委办公室 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转发市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 加强机关效能建设的意见》的通知
市直各单位: 市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关效能建设的意见》已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同意,现予转发,请遵照执行。 各县(市、区)要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关效能建设的意见》精神,制定具体实施意见,以大力推进机关效能建设,在全市尽快形成“优化环境、人人有责,优质服务、尽心尽责”的氛围,为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和现代化工贸港口城市提供良好的服务环境。
中共泉州市委办公室 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5年9月22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关效能建设的意见
为进一步转变机关作风,提高工作效率,着力营造加快发展、科学发展的良好环境,现就进一步加强机关效能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强制度建设,完善机关效能建设管理体系 认真执行《泉州市机关效能建设工作制度》、《泉州市关于损害经济发展软环境行为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等规章制度,建立健全职责清晰、运转协调、行为规范、奖罚分明的机关管理制度体系,做到以制度管事管人。重点要建立健全机关内部管理制度和对外服务各项规章制度以及责任追究制度。要从出现问题的薄弱环节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入手,查找原因,制定相应制度,堵塞漏洞,不断完善机关管理制度。要从有利于提高为基层和群众服务的效率、水平和质量入手,进一步健全完善机关各项工作制度和议事规则,以及调查研究、咨询论证、责任追究等公正透明的决策机制。要认真推进岗位责任制、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否定报备制、一次性告知制、被诉待岗制等制度,建立落实值班制度、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和应急预案制度。建立完善机关效能建设“日考勤、季评议、年度述职、定期考核”相关制度,细化考评措施,形成科学完善、规范有序、操作性强的机关作风和效能建设制度体系。各单位要根据工作特点,建立和推行导办服务、预约服务、上门服务等便民利民服务措施。继续加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力度,减少行政审批项目和环节,提高办事效率。建立健全集中审批制度,市及各县(市、区)都要尽快建立综合性的行政服务中心,努力变分散审批为集中审批、“暗中”审批为公开审批,实行“一个中心对外,一条龙服务,一站式办结,一次性收费”的服务模式,为企业和群众提供周到、便捷、高效、透明的服务。要大力倡导简约清新风尚,摒弃繁文缛节,从严控制各种检查、评比、达标活动。 二、开展绩效评估和考评,建立健全考核机制 认真开展对市政府组成单位和各县(市、区)政府的绩效评估工作,通过设定指标进行考核、开展公众评议和察访核验等方法,客观、公正、科学地评价各被评单位工作绩效情况。扩大绩效评估对象,在今年对政府及其部门绩效评估的基础上,逐步向党委部门、法院、检察院、各垂直部门及事业单位延伸。对于单位绩效突出的要给予奖励,一般的要限时整改。对绩效连续两年被评为差的单位要给予效能告诫,实行“一票否决”。要认真落实对机关工作人员的绩效考评。认真执行“日考勤、季评议、年述职、定期考核”制度,建立和完善考评办法,通过定量和定性相结合,客观、公正、全面地评价每位工作人员的业绩,并与年度绩效奖励、干部调整、评先评优挂钩。“日考勤”主要是检查工作人员上下班出勤情况,严格上下班签到考勤制度,进一步加强机关工作人员的考勤管理。“季评议”主要是通过对工作人员每季度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进行点评,鼓励先进,鞭策后进,及时纠正不良现象,促进工作落实。“年述职”主要是工作人员通过年度述职形式,回顾总结个人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发扬成绩,取长补短,互相监督,推动工作。“定期考核”主要是通过对科级及科级以下工作人员两年一度的定期考核,检查了解工作人员在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学习、政治思想素质和工作作风、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廉洁自律等方面情况,加强监督管理,推进干部队伍建设。 三、强化效能督查,规范行政行为 效能督查在市机关效能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运用常规督查、专项督查和重点督查等方式,做到明查与暗访相结合、自查与被查相结合、全面检查与重点抽查相结合,不断提高效能督查实效。 1、常规督查。由各级各单位效能办组织实施。常规督查的主要内容:(1)行政管理情况。主要督查已取消或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是否还在审批或变相审批;已取消的行政收费项目是否还在收取;行政检查和处罚是否依照规定和程序进行;进入行政服务中心的项目是否还在原单位体外循环,行政服务中心窗口是否充分授权,并联审批涉及的单位是否主动配合;是否按照规定推行听证制度;是否执行政务公开责任、审议、评议、反馈、备案制度;是否开展对所属单位的绩效管理。(2)机关服务情况。主要督查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否定报备制、办事回执制等机关效能建设工作制度是否落实到位;对企业采取处罚、查封、停业等措施是否依法进行;投诉事项的办理是否有隐瞒、不处理或不整改;涉及群众利益的事项有否实行预告制度;服务中是否存在搭车摊派、推销原材料及产品、索要钱物现象;执行人员是否按规定持证上岗和亮证执法;职责范围内的办事事项有否敷衍塞责、推诿扯皮。(3)规章制度执行情况。主要督查机关工作人员是否遵守规章制度、是否履行岗位职责、是否按时完成领导交办事项、是否按通知要求出席重要会议和重要活动、是否上班时间做与工作无关的事项、是否与服务对象争吵、对重点事项是否报告和请示。常规督查各单位要经常开展,市、县(市、区)效能办每周开展2次以上,对所辖单位的督查每月不少于1次。 2、专项督查。由党委办、政府办、各创建办、信访局等单位分别组织实施,效能办配合进行。专项督查的内容是为民办实事项目完成情况;文明城市、卫生城市、园林城市、环保模范城市等创建情况;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的调处化解情况及维护群众利益情况;党委、政府重要督办件的落实情况;其他需要列入督查的专项性工作。专项督查每项每月不少于1次。 3、重点督查。由党委办、政府办、各重点项目办和效能办联合进行。重点督查的内容主要是党委、政府的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和加快经济发展的重点项目等的落实情况。重点督查每项每月不少于1次。 四、严肃效能纪律,实行责任追究 机关工作人员在履行工作职责中,因违反效能建设等有关规定,被服务对象投诉到县以上效能部门,经调查属实的,当年度第一次被投诉,情节较轻微的,给予诫勉谈话;情节较重的给予效能告诫并扣发一季度奖金。第二次被投诉的给予效能告诫,并调整岗位和扣发两季度奖金。第三次被投诉的给予效能告诫,同时待岗学习并扣发一年奖金。待岗期间必须按机关正常上下班时间到单位学习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岗位责职、工作纪律、工作制度和机关效能建设的有关文件、规定等,认真检讨存在问题。待岗期限为10个工作日,待岗期满后,经单位组织考评后,视其表现情况决定重新安排工作岗位或辞退。 诫勉谈话、扣发奖金、调整岗位和待岗学习由本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按权限组织实施。效能告诫由市、县(市、区)效能办按照机关工作人员管理权限直接实施或责成单位组织实施。各级效能办按管理权限监督落实。 1、机关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给予效能告诫: (1)不认真执行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和单位的决定的; (2)因决策失误,贻误工作,情节轻微的; (3)工作敷衍塞责,推诿扯皮的; (4)工作效率低下,未能在规定的工作时限内办理有关事项或作出明确答复的; (5)不遵守机关工作制度,经主管领导人批评教育仍不改正的; (6)工作作风粗暴、服务态度生硬的; (7)其他需要给予效能告诫的。 各级各单位要建立和落实效能建设工作责任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对工作不力导致机关效能不佳的,要追究单位领导的责任。单位自查实施的效能告诫,不追究单位或科室领导的责任。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对单位负责人进行效能告诫: (1)本单位绩效评估连续两年被评为差的,给予单位主要领导人效能告诫; (2)对本单位工作人员必须给予效能告诫而不予告诫的,给予单位主要领导人效能告诫; (3)对上级机关效能投诉中心转办的投诉件,不认真查办,故意拖延、隐瞒、不处理的,给予单位主要领导人效能告诫; (4)单位工作人员在100人以上的,当年度有10人(次)或内设科室负责人3人(次)以上被上级效能部门直接或责成效能告诫的,给予单位主要领导效能告诫。单位分管领导分管的科室人员有6 人(次)以上被上级效能部门直接或责成效能告诫的,给予单位分管领导效能告诫; (5)单位工作人员在100人(不含本数)以下的,当年度有5人(次)或内设科室负责人2人(次)以上被上级效能部门直接或责成效能告诫的,给予单位主要领导效能告诫。单位分管领导分管的科室人员有3人(次)以上被上级效能部门直接或责成效能告诫的,给予单位分管领导效能告诫; (6)各单位的内设科室当年度有2 人(次)以上被上级效能部门直接或责成效能告诫的,要给予科室负责人效能告诫。 机关工作人员一年内被效能告诫一次的,当年年度考核不能评为优秀等次;一年内被效能告诫二次的,当年年度考核不能评为称职及以上等次;一年内被效能告诫三次的,当年年度考核定为不称职。对机关工作人员进行效能告诫,按照机关工作人员管理权限组织实施,必要时也可由市、县(市、区)效能办直接实施。 五、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落实机关效能建设各项工作 各级各部门要把机关效能建设摆上突出位置,紧密结合各自职责和工作实际,研究制定实施方案。要健全党委统一领导,政府组织实施,纪检监察、效能办加强协调,部门各负其责,群众积极参与的效能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要切实加强各级效能办建设,充实效能办人员编制,配齐配强效能办、投诉中心人员,并赋予效能办开展工作的职权。要深入宣传发动,通过各种新闻媒介广泛宣传效能建设的重要意义,提高广大干部群众参与效能建设的积极性和自觉性,为机关效能建设的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和社会氛围。要通过问卷调查、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发动群众参与,找准机关纪律作风、办事效率、服务质量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时解决,以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注意宣传机关效能建设中的好典型、好经验、好做法,及时对后进单位和违规案例进行曝光,努力形成“优化环境、人人有责,优质服务、尽心尽责”的浓厚氛围,促进效能建设深入开展、取得实效。
泉州市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 2005年9月22日
主题词:机关作风 效能建设 意见 抄送:各县(市、区)委、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
中共泉州市委办公室 2005年9月23日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