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奥佳防水保温工程有限公司

哈尔滨市奥佳防水保温工程有限公司财产保全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外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黑0104执保1445号 哈尔滨市奥佳防水保温工程有限公司: 本院在执行你公司申请财产保全一案中,关于(2022)黑0104民初4649号民事裁定书确定的保全事项,即冻结黑龙江**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黑龙江**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哈尔滨第二分公司名下银行账户内资金(冻结总额为1189055.26元为限)。通过我院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查询,已对被申请人黑龙江**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在招商银行(账号为4519********)账户内存款1189055.26元予以冻结,冻结期限为一年(自2022年8月30日至2023年8月30日)。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十一条第(一)**规定,本案已执行完毕,按保全完毕方式结案。 申请保全人申请续行财产保全的,应当在保全期限届满七日前向法院提出;逾期申请或者不申请的,自行承担不能续行保全的法律后果。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二年九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