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正好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鹤壁市淇滨区绍辉建筑设备租赁站、河南正好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保证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鹤壁市淇滨区人民法院
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豫0611执239号
鹤壁市淇滨区绍辉建筑设备租赁站、河南正好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执行人鹤壁市淇滨区绍辉建筑设备租赁站与被执行人河南正好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保证合同纠纷一案,被执行人河南正好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已将(2020)豫0611民初1476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履行完毕。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的规定,本案执行结案。
二〇二一年三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