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东苑中科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沈阳东苑中科环境工程有限公司财产保全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沈阳市和平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辽0102执保5351号
关于沈阳中基天澄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与沈阳东苑中科环境工程有限公司财产保全一案,执行依据为(2021)辽0102民初24747号民事裁定书,现依申请人申请,本案现已保全完毕。
审判员  蔡晨辉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日
书记员  何 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