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颐丰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淄博颐丰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威海万得装饰有限公司等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执行异议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荣成市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2)鲁1082执异66号
异议人(申请执行人):淄博颐丰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淄博市张店区南定镇花园路1号。
法定代表人:段立新,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董立盼,山东华夏明德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执行人:威海万得装饰有限公司,住所地威海市戚家庄工业园。
法定代表人:杜海滨,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第三人:杜海滨,男,1976年3月9日出生,汉族,住威海市环翠区。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淄博颐丰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威海万得装饰有限公司建筑工程合同纠纷一案中,异议人淄博颐丰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申请追加第三人杜海滨为本案被执行人,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
在本院审查期间,异议人淄博颐丰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撤回异议申请。
本院认为,异议人淄博颐丰安装工程有限公司自愿撤回异议申请,系其真实意思表示,是自行处分民事诉讼权利的行为,未损害他人的合法权益,符合法律规定,应予准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三条第二款、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款第(十一)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异议人淄博颐丰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撤回异议申请。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长  邹国强
审判员  刘 宁
审判员  江佳鑫
二〇二二年三月二十二日
书记员  陈明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