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
执行结案通知书
(2021)宁0104执6312号
***丰养老产业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人***丰养老产业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创通信设备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19)宁01民终4934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在执行过程中,经我院强制执行,现该案已执行完毕。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通知如下:
申请执行人***丰养老产业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创通信设备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19)宁01民终4934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确定的执行内容已经执行完毕,本案予以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七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