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县卓越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
1 因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违反《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八条,依据《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八条之规定,被罚3万并责令改正
2 因自2017年9月27日以来,从未组织综合应急预案、现场处置方案演练,被罚款40000元,公示截止期:2022-8-16((宜
首页
查企业
查中标
查资质
未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