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1)京0116民初1055号
原告: 北京世通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北京市怀柔区迎宾南路19号。
法定代表人:范保禄,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刘宗昕,男,1962年6月14日出生,汉族,该公司业务经理,住北京市怀柔区。
被告: 北京市怀柔区富乐大街26号院业主委员会,住所地北京市怀柔区富乐大街26号。
负责人: 林友,主任。
委托诉讼代理人:孙芳芳,北京振铎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杜革本,男,1966年8月26日出生,汉族,该业主委员会工作人员,住北京市怀柔区。
原告北京世通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与被告北京市怀柔区富乐大街26号院业主委员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1月27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
本院经审查认为,本案案情复杂,双方争议较大,不宜适用简易程序。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转为普通程序。
审 判 员 曹小澎
二〇二一年六月十五日
法 官 助 理 董真真
书 记 员 董立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