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程启机械设备工程有限公司

某某、合肥市程启机械设备工程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安徽省泾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皖1823执恢274号
***、合肥市程启机械设备工程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合肥市程启机械设备工程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依照宣城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1年11月3日作出(2021)皖18民终2028号民事调解书立案执行。
在本案首次执行过程中,即(2022)皖1823执7号案件中依法冻结合肥市程启机械设备工程有限公司账户161793元,并在本案中予以划拨。上述款项,缴纳本案执行费2293元,交付申请执行人***159500元(申请人***自愿承担案件受理费1745元)。现已全部执行完毕,故作执行完毕结案处理。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二年六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