蓬莱八仙过海旅游有限公司

蓬莱八仙过海旅游有限公司与烟台卓润置业有限公司、某某刚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调解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蓬莱市人民法院
民事调解书
(2018)鲁0684民初2914号
原告:蓬莱八仙过海旅游有限公司,住所地:蓬莱市蓬莱阁街道海滨路9号。
法定代表人:***,任董事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男,原告公司员工。
委托诉讼代理人:***,男,原告公司员工。
被告:烟台卓润置业有限公司,住所地蓬莱市蓬莱阁街道钟楼北路228号。
法定代表人:**刚,任经理。
被告:**刚,男,1972年9月25日出生,汉族,住蓬莱市。
被告:***,男,1972年11月9日出生,汉族,住烟台市芝罘区。
三被告共同委托诉讼代理人:余宙,男,被告公司员工。
原告蓬莱八仙过海旅游有限公司与被告烟台卓润置业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调解结案,调解内容不公开。
审判长王琪
人民陪审员***
人民陪审员***
二〇一九年六月二十一日
书记员程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