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狮市新天泓环卫工程有限公司、石狮市新天泓环卫工程有限公司晋江深沪分公司等工伤保险待遇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福建省晋江市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2)闽0582民初9277号
本院于2022年8月21日对原告***与被告石狮市新天泓环卫工程有限公司晋江深沪分公司、石狮市新天泓环卫工程有限公司工伤保险待遇纠纷一案作出的(2022)闽0582民初9277号民事判决书中,文字上有错误,应予补正,现裁定如下:
民事判决书中第九页第十五行“人民币4282.55元”更改为“人民币3854元”。
审判员 ***
二〇二二年九月十九日
书记员 王彬儿
书记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