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鲁0103执4290号
本院立案执行的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山东世纪装饰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济南市市中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济市中劳人仲案【2021】第547号仲裁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被执行人未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我院依法立案执行后,至2021年6月22日为止,上述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执行内容,已全部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通知如下:
济南市市中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济市中劳人仲案【2021】第547号仲裁调解书执行完毕。
二〇二一年六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