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鑫瑞建筑装饰有限公司

某某与某某、某某、芜湖鑫瑞建筑装饰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与***、**、芜湖鑫瑞建筑装饰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执行裁定书
      发布日期:2015-12-17
安徽省芜湖市镜湖区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15)镜执字第00996-3号
申请执行人:***,男,1949年3月24日出生。
被执行人:***,男,1964年4月17日出生。
被执行人:芜湖鑫瑞建筑装饰有限公司,住所地安徽省芜湖市中和路。
法定代表人:***,总经理。
被执行人:**,男,1987年8月25日出生。
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14)镜民一初字第02734号民事调解书及权利人的申请,于2015年5月30日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责令被执行人立即履行上述判决书确定的义务,但被执行人至今未履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对被执行人芜湖鑫瑞建筑装饰有限公司的财产在人民币60万元的范围内予以冻结。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员***

二〇一五年十月十二日
书记员强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