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珙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川1526执495号
***杰道路工程有限公司、四川鑫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杰道路工程有限公司与四川鑫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其他案由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591050.28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613538.06元,其中,执行费8311.00元,诉讼费11304.00元。本院已于2020年8月26日将该款转付给***杰道路工程有限公司。至此,***杰道路工程有限公司(2020)川1526执495号案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九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