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芜湖县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14)芜执字第00747号
申请执行人:芜湖建丰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住所地安徽省芜湖县红杨镇。组织机构代码68208843-x
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
被执行人:安徽中元建设有限公司。住所地安徽省南陵县籍山镇利民南路。组织机构代码67251783-x。
法定代表人:丁圣权,董事长。
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安徽省芜湖县人民法院(2013)芜民二初字第00214号民事调解书,并向被执行人安徽中元建设有限公司发出执行通知书,但被执行人安徽中元建设有限公司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280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扣划被执行人安徽中元建设有限公司银行存款108万元。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执行员***
二〇一四年九月二十三日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