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先锋远大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北京中庆某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山东荷建建筑集团有限公司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1)京0115民初25537号 原告:北京中庆**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大兴区天富大街2号。 法定代表人:***。 被告:北京先锋远大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大兴区龙发大街1号楼4**719室。 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 被告:北京梦狐服饰科技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北京市大兴区黄村镇埝坛工业区天富大街2号。 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 被告:山东荷建建筑集团有限公司,住所地山东省菏泽市青年路9号。 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 原告北京中庆**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被告北京先锋远大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北京梦狐服饰科技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山东荷建建筑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12月9日立案。原告北京中庆**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北京中庆**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撤回起诉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北京中庆**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撤诉。 审判员  *** 二〇二二年七月二十二日 书记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