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泓治路桥有限公司

被保全人吉林省泓治路桥有限公司财产保全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吉林省农安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3)吉0122执保829号 关于申请保全人***与被保全人吉林省泓治路桥有限公司因财产保全一案,申请人***于2023年5月5日向本院申请财产保全。 在受理过程中,经按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提供的内容,对被保全人吉林省泓治路桥有限公司名下银行账户进行冻结,已冻结7,553.25元;故此部分保全。 (2023)吉0122执保829号部分保全,本案予以结案。 二〇二三年五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