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凯格家居工程有限公司

山东凯格家居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18)鲁0105执802号
申请执行人:山东凯格家居工程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1053127972586),住所地济南市天桥区大桥镇高韩吉工业园8号。
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被执行人:***,男,***年11月16日出生,汉族,住河南省商城县。
本院在执行山东凯格家居工程有限公司与***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依法向***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限期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但****履行。经本院向房管、车管、工商、银行等部门查询***的财产情况,均未发现财产线索。本院已依法对申请执行人终本约谈,申请执行人亦未能提供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该案暂无法继续执行。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一十九条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长张东
人民陪审员***
人民陪审员***

二〇一八年七月十三日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