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河南省浚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豫0621执保5号
河南浚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人河南浚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河南省沃宝实业有限公司、河南炬富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财产保全事宜,本院依据(2022)豫0621民初71号民事裁定书,于2022年1月11日立案实施,现本案已结案,结案方式为部分保全完毕。保全单位(银行和网络科技公司)和期限:
1、河南省农商行反馈信息表九份;
2、中国建设银行反馈信息表五份;
3、中国邮政银行反馈信息表四份;
4、中国工商银行反馈信息表两份;
5、中国银行反馈信息表两份;
6、中国农业银行反馈信息表一份;
7、浦发银行反馈信息表一份;
8、广发银行反馈信息表一份;
9、浚县郑银村镇银行反馈信息表一份;
10、中原银行反馈信息表一份;
11、财付通支付科技有限公司反馈信息表三份。
如保全期限届满,申请人需要继续保全的,应当在保全期限届满七日前向本院提出续行保全的书面申请;申请人在期限届满前未提出续行保全申请的,已经采取的保全措施自动解除。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二年二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