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安市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18)赣0983执381号
申请执行人江西天丰建设集团管业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高安市新世纪工业城龙工北大道,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983067491174E。
法定代表人***,总经理。
被执行人江西申湘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萍乡市安源区跃进北路259号1804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300099799608X。
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江西天丰建设集团管业科技有限公司申请江西申湘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高安市人民法院作出的(2017)赣0983民初2896号民事调解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于2018年2月5日向本院申请执行。
本案在执行过程中,本院已将被执行人钱款执行到位,本案已执行完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六)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高安市人民法院作出的(2017)赣0983民初2896号民事调解书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
审判员朱建
审判员丁斌
二〇一八年三月八日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