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宁新越建设有限公司

因施工工地未设置硬质密闭围挡,或者未采取有效防尘降尘措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参照《海宁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建筑业)》第1条的规定被罚款贰万伍仟

  • 相关工程:

    --
  • 项目经理:

    --
  • 时间:

    2021-07-20

相关诚信信息

同类型诚信信息

新疆川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2024年6月诚信信息
新疆川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四川华唯远网络信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7月诚信信息
四川华唯远网络信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福州新柯昱电力科技有限公司2024年6月诚信信息
福州新柯昱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