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振祥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时百礼、***等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执行案件通知书
(2021)鲁1191执252号
申请执行人时百礼于2021年3月12日向本院申请执行的日照振祥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支付劳务费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10215元,负担执行费54元。 在本案的执行过程,由于被执行人自动履行,致使执行标的全部到位,本案执行结案。 至此,本案生效法律文书规定的义务内容已全部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64条第(1)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的规定,通知如下: 本院(2021)鲁1191执252号案件执行到位,予以结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