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新郑市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19)豫0184执804号
申请人:河南国网电缆有限公司,住所地新郑市郭店镇五里口村。
法定代表人:***,该公司总经理。
被执行人:郑州圣元电力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郑州市二七区马寨镇张寨村。
法定代表人:***,该公司总经理。
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河南省新郑市人民法院(2018)豫0184民初6324号民事调解书,本院在限定期限内向被执行人郑州圣元电力科技有限公司送达执行通知书,责令被执行人限期内履按照上述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履行完毕,但被执行人至今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第二百四十四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冻结、划拨被执行人郑州圣元电力科技有限公司银行存款550000元,或查封、扣押其相应价值的财产。
本裁定立即执行。
审判长***
二〇一九年二月二十日
书记员周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