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天泽工业设备有限公司

德州天泽工业设备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德州市德城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鲁1402执保1675号
申请人:中企宏德(北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德州分公司,住所山东省德州市德城区。
被申请人:德州天泽工业设备有限公司,住所山东省德州市德城区。
申请保全人中企宏德(北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德州分公司与被申请人德州天泽工业设备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财产保全一案,已解除对中企宏德(北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德州分公司名下银行账户的冻结,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十一条规定,通知如下:
本院立案的(2020)鲁1402执保1675号案件已解除保全完毕,予以结案。
审判员  胡东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书记员  夏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