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七彩联创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石家庄七彩联创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石家庄信鑫科技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17)冀01执727号
申请执行人:石家庄七彩联创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中华北大街210号3号商办楼高柱大厦1903室。
法定代表人:***。
被执行人:石家庄信鑫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广和大厦A座4-3102号。
法定代表人:***。
关于石家庄七彩联创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与石家庄信鑫科技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石家庄仲裁委员会于2017年10月13日作出的***[2017]第734号裁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于2017年11月9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于2017年11月9日立案执行,为便于案件执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石家庄仲裁委员会于2017年10月13日作出的***[2017]第734号裁决书,关于石家庄七彩联创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与石家庄信鑫科技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指定河北省行唐县人民法院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执行员***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十四日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