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同创市政园林有限公司

创市政园林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肥城市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鲁0983执保1196号
申请保全人***与被保全人山东同创市政园林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案,申请保全人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审理庭作出(2021)鲁0983民初3585号民事裁定书,依法冻结被保全人银行存款720000元或查封其相应价值的其他财产。并于2021年6月2日移送执行。
本院在执行过程中,依法冻结了被保全人山东同创市政园林有限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安泰山支行账户1551××××6293银行存款720000元,实际冻结1079.15元;冻结期限为一年。依法查封了被保全人山东同创市政园林有限公司在肥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债权72万元,查封期限为二年,自2021年6月10日至2023年6月9日。
至此,保全事项全部实施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十一条的规定,通知如下:
本案(2021)鲁0983执保1196号予以结案。
二〇二一年六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