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余干县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18)赣1127执恢106号
江西省春阳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汉族,住所地江西省南昌市南昌县莲塘中大道415号,机构代码08711707-5。
法定代表人:陈小萍
江西久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汉族,住所地江西省上饶市余干县,机构代码66204429-9。
法定代表人:章辉光
江西省春阳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申请江西久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不当得利纠纷一案,江西省余干县人民法院作出的(2015)干民一初字第1352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于2018年8月10日向本院申请执行。
本案在执行过程中,申请执行人江西省春阳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江西省春阳建筑劳务有限公司达成和解协议并向我院提出撤回执行申请,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四百六十六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余干县人民法院作出的民事判决书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 王晓东
审判员 吴茂长
审判员 汤宏英
二〇一八年八月二十一日
书记员 甘 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