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正基工程劳务有限公司

平阴县华盛陶瓷经销部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平阴县人民法院
财 产 保 全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鲁0124执保1144号
平阴县华盛陶瓷经销部:
你与被申请人济南正基工程劳务有限公司、济南华海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济南长兴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依据你的财产保全申请,我院2020年9月21日作出(2020)鲁0124民初2687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内容:冻结被申请人济南正基工程劳务有限公司、济南华海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济南长兴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共计225000元。依据上述执行裁定书我院依法对裁定内容采取了保全措施,现已实施完毕,保全结果为:对被申请人在执行案件流程系统进行了查询,依法冻结被申请人济南华海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在农村信用社的银行存款,冻结金额225000元,实际冻结金额为225000元,保全措施到期日为2021年9月23日。本案现已结案,结案方式为:保全完毕。
二〇二〇年九月二十四日
注:请及时将本通知书递交给诉讼案件的主审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