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科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信材金实业有限公司、山东科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3)鲁0112执3048号 济南同信材金实业有限公司与山东科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3)鲁0112民初2426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山东科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未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济南同信材金实业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执行。在执行过程中,双方自行过付全部案款,本院收取执行费13695元。至2023年4月27日为止,济南同信材金实业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的执行内容已全部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通知如下: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2023)鲁0112执3048号案件执行完毕。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