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市睢阳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豫1403执2743号
申请执行人:***,男,汉族,1991年1月18日出生,住河南省商丘市睢阳区。
被执行人:***,男,汉族,1982年2月3日出生,住河南省洛阳市栾川县。
被执行人:河南裕泰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住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未来大道**未来花园******,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100089002896P。
法定代表人:刘道军,职务:总经理。
本院于2021年9月22日立案执行的***申请执行申请执行***、河南裕泰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2021)豫1403执2743号案】,商丘市睢阳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1)豫1403民初331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商丘市睢阳区人民法院已经全部执行完毕,故本案执行的内容,本院已全部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