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赫溪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与***、大庆赫溪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财产保全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财 产 保 全 告 知 事 项 通 知 书

(2020)黑0691执保141号

你与**年、大庆郝溪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我院作出2020黑06**民初3007号之一民事裁定书,并查封被执行人名下财产。现告知以下事项:

一、保全措施的有效期

查封情况:1、冻结大庆郝溪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账户存款人民币611176.00元。冻结一年。冻结自2020年9月4日至2021年9月3日。

2、冻结**年账户存款人民币100.60元。冻结一年。冻结自2020年9月8日至2021年9月7日。

3、冻结**年账户存款人民币28.65元。冻结一年。冻结自2020年9月9日至2021年9月7日。

二、上述期间届满后,如需继续采取保全措施,应在查封期满30日前提交书面保全材料给主审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