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世强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山东世强电力工程有限公司与宁夏巨力神实业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
民事案件裁定书
(2021)宁0104民初2614号之一
原告山东世强电力工程有限公司与被告宁夏巨力神实业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3月3日立案受理后,依原告申请对被告名下宁夏银行中山支行存款2000000元采取保全措施。后被告在答辩期内提出反诉请求,本院予以受理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于2021年5月28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诉讼中,被告于2021年6月3日向本院申请撤回反诉。
本院认为,被告申请撤回反诉符合法律规定,本院依法予以准许。 综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被告宁夏巨力神实业有限公司撤回反诉。 案件受理费56950元,减半收取计28475元,由被告宁夏巨力神实业有限公司负担。
审判员 宋 乔
法官助理 焦 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