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贵铝建设有限公司

***、贵州国越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等租赁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贵州省贵阳市白云区人民法院
案 件 保 全 情 况 通 知 书
(2021)黔0113执保997号
贵州国越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贵州贵铝建设有限公司、***:
我院案号为(2021)黔0113民初6215号申请人贵州国越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贵州贵铝建设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我院已采取保全措施如下:
1、冻结被申请人贵州贵铝建设有限公司名下银行账户存款共计0元,冻结被申请人***名下银行账户存款共计2835.9元,冻结时间一年,从2021年9月2日至2022年9月1日止;
2、查封被申请人***名下车牌号为贵A×××××的丰田牌汽车、贵A×××××的陕汽牌汽车、贵A×××××的陕汽牌汽车、贵A×××××的陕汽牌汽车,查封期限两年,自2021年9月7日起至2023年9月6日止。
案件如需续冻、续封,请在期限届满前七日至三十日内向我院提出书面申请。
特此通知
审 判 员  王 一
二〇二一年九月十三日
法官助理  李茂华
书 记 员  成红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