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佳成架业有限公司

某某,柴军,某某,安徽佳成架业有限公司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安徽省亳州市蒙城县人民法院

保 全 财 产 通 知 书

(2021)皖1622执保278号

**、**、***成架业有限公司:

本院根据**、**的财产保全申请,经审查,于2021年4月15日作出(2021)皖1622民初3124-1号民事裁定书。于2021年4月19日冻结被申请人***成架业有限公司名下银行账号冻结期限为一年。内容详见回执。

**、**需要申请续行财产保全,应当在保全期限届满七日前向本院提出,逾期申请或不申请的,自行承担不能续行保全的法律后果。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