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宏承铭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某某与四某某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结案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四川省剑阁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19)川0823执保126号
**、四****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四****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依据(2019)川0823财保76号民事裁定书向本院申请解除保全,要求对四****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名下已被冻结的银行账户存款予以解除冻结。
执行过程中,本院已依法解除对四****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名下银行账户存款限额310000.00元的冻结。据此,依照《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十一条第(一)项之规定,(2019)川0823财保76号民事裁定书确定的解除保全内容已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