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2)鲁03执593号
江苏三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山东润泰智慧城市运营科技有限公司:
本院于2022年7月21日立案执行的江苏三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山东润泰智慧城市运营科技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执行过程中,申请执行人江苏三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山东润泰智慧城市运营科技有限公司自愿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由被执行人分两期支付申请执行人共计3128083.00元,案件执行费36970.00元由双方当事人各负担18485.00元。现在该执行和解协议已全部履行完毕,案件执行费已经足额交纳,本案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执行内容已全部执行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现通知如下:
本院立案执行的江苏三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山东润泰智慧城市运营科技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执行依据:淄博仲裁委员会(2021)淄仲裁字第591号调解书]予以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二年十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