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某、大连振兴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侵权责任纠纷、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大连市甘井子区人民法院
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
(2023)辽0211执518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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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执行的申请人***与被执行人大连振兴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大连松峰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大连睿达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大连科讯通信网络工程有限公司侵权责任纠纷一案,被执行人已经履行了全部的给付义务,本案执行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按执行完毕方式结案。
审判员 ***
二〇二三年六月二十九日
书记员 王 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