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远赢消防工程有限公司

北京利达华信电子有限公司与秦皇岛远赢消防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
民事案件裁定书
(2021)京0115民初7063号
在本院审理原告北京利达华信电子有限公司与被告秦皇岛远赢消防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北京利达华信电子有限公司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北京利达华信电子有限公司的撤诉申请符合法律规定,应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北京利达华信电子有限公司撤回本案的起诉。
审  判  员   张 科
法 官 助 理   刘 娇 书  记  员   戴 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