钧泰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城达建材有限公司与钧泰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陕西省洋县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2)陕0723民初2539号 原告:***城达建材有限公司。住所:陕西省汉中市洋县。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723MA6YUNPA6K。 法定代表人:全新强。 被告:钧泰国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住所: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000752136736Q。 法定代表人:董淑君。 本院在审理原告***城达建材有限公司诉被告钧泰国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原告***城达建材有限公司于2022年10月27日向本院申请撤回起诉。 本院认为,原告自愿撤诉,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一款、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五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准予原告***城达建材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551元,减半收取275.5元,由原告***城达建材有限公司承担。 审判员  *** 二〇二二年十月二十七日 书记员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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