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陕西浩宇消防工程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 (2019)陕0104执2836号申请执行人:***,女,1981年4月3日出生,汉族,住陕西省咸阳市秦都区。被执行人:陕西浩宇消防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西安市莲湖区。法定代表人:**,该公司总经理。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陕西浩宇消防工程有限公司双倍工资及社会保险等争议一案过程中,申请执行人***书面申请撤销(2019)陕0104执2836号执行案件的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款(一)项之规定,裁定如下:终结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法院(2019)陕0104执2836号执行案件的执行。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审 判 员 ** 二O一九年九月五日 书 记 员 孙久尧